《关于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决议

省交监协(2017)23号

《关于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决议

各会员单位:

  2017年7月20日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召开了二届六次会员大会暨二届六次理事会、二届九次常务理事会,会上汪燕副理事长作了《关于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经表决,大会一致同意实施。各单位可自行办理。

附件:《关于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7年7月21日

关于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会员单位:

  现根据省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监理行业会员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宣传企业形象,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健康发展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信用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信用报告的使用领域

  1、申请政府公共资源分配、财政性资金、政策性贷款、国家或地方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集资金等融资项目;

  2、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以及国有资金项目和货物招投标、土地招投标;

  3、行政机关评优评级、评定职称和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领域;

  4、其他需要出具信用报告的行政管理领域。

  二、本年度会员单位参加诚信单位等级评定为自愿申报参加。先由江苏省鑫思泰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初审,经公示后由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颁发证书和铜牌,并在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网站、新闻媒体上正式公布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招投标、行政审批事项及商务活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有效期:

  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原则上为壹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四、参加评审单位准备材料

  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企业三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司介绍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172号一楼

  联系人:宋雪凤  025-52866652     

  吴鹏飞025-52866649

  联系单位: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9楼S1—S2

  联系人:史忠盼17751026288   025-83132959

      郭燕13913329129   025-83132959

  各企业的评审上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交协会盖章备案,统一报至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办理。

  近两年来,我国加快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征信公司代表政府专门办理相关业务。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为全面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支撑,其中之一就是建立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每个自然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唯一的身份识别;征信活动第二个作用就是在全国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为信用信息共享的“总枢纽”,推动解决信用信息“孤岛”问题。

  积极参加征信活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目的是引起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自觉守信的正确导向,真正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贡献。